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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设“私服”触犯刑法


日期:2010-01-17 作者:魏珉;苏元元 来源:新民晚报
                     

 
 
    ◆魏珉  苏元元
    
    两名20多岁的年轻人未经版权所有者上海久游网络有限公司授权,擅设“私服”,非法经营网络游戏《劲舞团》获利10万余元。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张某、游某提起公诉。
    
    “私服”即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游戏服务器。
    
    26岁的张某系江西人,高中文化,在江西乐安县经营一家网吧,其好友游某是另一家网吧的网管。与在网吧内热衷玩网游的许多网虫一样,他们俩都是热门网络游戏《劲舞团》的铁杆玩家。2008年4月,为了使自己更随心所欲地玩《劲舞团》,两人花了2万元租金,匿名在网上租用了服务器,设立了《劲舞团》私服。张某负责注册网络域名,用于设置私服游戏的网络主页,并从互联网上非法下载复制《劲舞团》游戏程序、客户端程序等,在电脑上进行单机测试等;游某负责与玩家交流,解答玩家的问题。他们通过免费试玩招徕玩家后,于2009年5月开始,通过第三方支付网站向“私服”玩家收取一些游戏服务功能的使用费。短短6个月二人已非法获利10万余元。2009年11月,正当二人沉溺于源源不断的“利润”时,在九游公司的举报下,该“私服”网站被公安机关查获。
    
    承办检察官说,由于“私服”既不需要开发游戏软件或支付游戏软件的许可费用,也不需要自己花大力气对游戏进行包装宣传,其运作成本远低于官方服务器,而“私服”又常常以收费低廉、升级容易、便于获得装备道具等卖点吸引不少玩家,使得运营游戏“私服”具有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很多非法牟利者。然而,游戏“私服”是对游戏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本案中,张某、游某曾悔恨地告诉检察官,如果他们早知道会触犯刑法,就不敢有经营“私服”的念头了,但现在已经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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