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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钱解旅途之忧


日期:2008-05-17 作者:于显伟 来源:新民晚报
                     

 
 
    一家三口去泰山自助游,同事建议购买旅游保险。我量身订做了一份旅游保险计划,得到很好实施。
    
    到当地保险公司询问得知,有专门针对营运交通工具的意外险,只要乘坐商业运行的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等出现的意外事故,投保人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上的保险金额。一年为期限,保费100元,我不是长期出门用不着。其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在购票时就已经投保了。它属于国家的强制性保险,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到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为止。我们乘火车到大连,坐船到烟台,上车船前,我先询问有无保险,要票据的,以防上了“黑车”“黑船”。
    
    到了旅游地,可以在旅店买到住宿旅客人身保险。我看重这块保险。住宿旅客人身保险投保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起算起,保险期为15天,期满可以续保,每份保险责任有三个方面,一是住宿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二是住宿旅客在见义勇为行为中受到人身伤害,三是旅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最多可获得补偿金200元。我担心物品丢失,估价约2000元,就投保10元。
    
    在旅游景点门口有出售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在专为游客游览设计的自愿性保险项目。我也非常重视。每份投保金2元,保险额最高可达2万元,一次可以投十份,购买这种保险后,从进入旅游景点起就开始保险,直到离开景点为止。
    
    还有旅游救助保险,购买了这种保险,一旦发生险情,只要拨打相关电话,就会获得无偿救助。除了以上四种保险,还有旅游附加险种——饮食卫生保险等,我也办理了投保。女儿在外腹泻住院,花的费用到保险公司全部报销。
    
    旅游7天结束,我保留了所有发票和单据,计算这次旅游保险投保不足30元,却给我们带来实惠,无后顾之忧。  
    
    于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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