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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认证推陈出新


日期:2008-04-09 作者:沈宽 来源:新民晚报
                     

 
 
    新年度展现新气象,新市场翻出“新派司”。曾经风靡一时的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考试经过近三年的整合改造近日再度东山复出。据了解,2008年上半年全国统一考试拟定于5月17日举行,上海地区的考务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承办。即日起,上海厂长经理人才公司等十多家报名点受理本市相关人士的有关报名。
    
资格认证分3级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市场营销资格认证考试设三个级别,分别为“营销总监”、“营销经理”和“营销经理助理”等。应试人员通过规定的考试测评并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获得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用印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营销总监”申报条件:获得营销经理资格3年以上;在读MBA、经济及管理类硕士生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7年以上;
    
    ■“营销经理”申报条件:获得营销经理助理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营销经理助理”申报条件:在读相关专业的本科3年级以上;专科或同等学历毕业生并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凡在市场管理、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品牌管理、渠道管理、运营决策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申报不同级别的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除获取相关证书之外,还可以向中国市场学会和美国市场管理协会申请会员资格,同时加入上海厂长经理人才库和中国市场总监联谊会。
    
总监主修12科目
    
    据介绍,目前该项考试计划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组织制订,考试大纲及课程、命题、实施等事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营销总监”认证考试主修科目设12个模块,分别为《市场调研》、《营销创新与变革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营销战略与信息技术整合》、《商务谈判技巧与沟通训练》、《建立和领导高效营销团队》、《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营销战略》、《营销渠道管理》、《服务营销与运营》、《品牌管理与传播》等。
    
    “营销经理”认证考试主修科目设7个模块,分别为《市场调研》、《营销创新与变革管理》、《商务谈判技巧与沟通训练》、《建立和领导高效营销团队》、《营销渠道管理》、《服务营销与运营》、《品牌管理与传播》等。
    
    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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